【轉知】客家委員會「2026學生講客暑期夏令營實施計畫」

台南新聞

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家語言,營造普遍性客語活力環境,提升客語後生社群活力,廣納青年學子參加,透過多樣化的教學、參訪及體驗等方式,使各教育階段後生子弟體驗瞭解客家語言、文化、歷史脈絡及風俗民情,特辦理旨揭活動,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 
1.公私立大專校院。
2.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人民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藝文團體(隊)。
二、活動時間:自115年7月1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一)止,由各申請單位選擇適當時間辦理,每梯次時間以至少連續5日為原則。
三、參加對象:原則招收114學年度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3年級(含)以上至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之在學學生,每梯次以30人為原則。各營隊活動辦理單位不得僅以單一校園、單位或地區為招生範圍。
四、營隊活動規劃:
1.各類營隊活動應兼顧課程設計、語言學習規劃、學生學習活動、營隊師資及社區資源運用等面向辦理。
2.各類營隊活動首重客語學習,透過語言情境脈絡之鋪陳,使用適當客語學習教材(例如:客語生活一百句等)、教具(例如:客語課室用語字卡),或於活動中規劃融入客語的機制(如隊呼、生活問候等),有效引導參與學員於活動中自然說、學客語,進行知識傳遞及技能培養,並均應與參與學員年齡相符。
3.各類營隊活動除於課程進行期間自然使用客語外,並應避免使用制式學習方式,且應引導學員同儕間自然使用客語進行對話。
4.各類營隊活動師資應以通過客語能力認證或諳客語者擔任講座為原則;倘領域業師未具前揭資格,則須聘請熟諳客語或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中級(含)以上之助教,協助營隊課程進行;另為深化整體客語學習效果並加強營隊課程經營成效,必須聘請熟諳客語者擔任小隊輔(大專校院學生尤佳),帶動隊員客語露出、互動。
5.各類營隊活動應於辦理前就潛在參與者進行需求評估,以瞭解學員學習起點行為及客語能力現況,並據以規劃客語學習目標,並應因應參與對象採取不同類型之教學模式(高濃度沉浸式教學或客語雙語教學)。
6.各類營隊活動應以多元方式檢視客語使用情形,可運用總結性(成果發表)、動態性(分站闖關)、歷程性(客語存摺)及真實性(實作檔案)等方式進行。
7.整體營隊活動客語使用比例須達50%以上,優先招收對象為具有基本客語聽說能力者;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尤佳。
8.計畫申請單位得參考但不限以下類別進行營隊活動規劃,包括客庄走讀型、知識探索型、手作體驗型、創客技藝型、數位科技型及樂活運動型等6類。
五、請踴躍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至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線上申請專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再以掛號寄出紙本資料1份;另相關資料同步置於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機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