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自 115 年(2026)1 月 1 日起,每月最低工資將調升至 29,500 元。然而,勞動部特別提醒,保全業因適用《勞基法》第 84-1 條(俗稱責任制),工時通常遠超一般標準,因此薪資結構必須包含「基本工資」加上「加班費」。若業者僅以最低工資 29,500 元打發全職保全,即便表面上符合最低門檻,實際上可能已經違法。
許多保全從業人員誤以為只要領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就算合法,但這觀念大錯特錯。一般的最低工資 29,500 元,對應的是一般勞工「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的正常工時(月約 174 小時)。反觀保全業常見的「做二休一」或「12 小時制」,月工時往往高達 240 小時甚至更多。若雇主用買 174 小時的錢來買 240 小時的勞動力,多出來的時數未給付加班費,即構成剝削與欠薪。
根據勞動部 2026 年的新制試算,以最常見的「月工時 240 小時」為例,薪資結構應包含前 174 小時的法定最低工資 29,500 元,以及第 175 小時至第 240 小時依《勞基法》費率計算的加班費。兩者相加後,全職保全的月薪「地板價」應落在 36,000 元至 37,000 元左右。換言之,若一名保全每天上班 12 小時、月休 6 至 7 天,但實領薪資(含津貼)卻只有 3 萬出頭,極高機率已遭雇主短付薪資。
此外,部分不肖業者會利用資訊落差,要求員工簽署「薪資協議書」,試圖以低於法定標準的金額(如全包 31,000 元)規避責任。專家強調,低於《勞基法》標準的契約自始無效,即便員工已簽名,事後仍可向勞工局檢舉並追討差額。保全人員守護社區安全,理應獲得合理對待,若發現薪資計算有異,應立即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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