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蜂群因乾旱蜜源缺乏受災 7月31日起受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申請

發稿單位:農業局

發稿時間:115年7月30日14:30

因115年1月至2月乾旱造成蜜源植物開花及泌蜜情形不佳,影響蜂群採蜜及蜂群維持,農業部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至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受理期間自115年7月31日至8月13日止,請符合資格的養蜂農友儘速向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臺南市政府表示,本次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養蜂生產的自然人,並須已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蜂群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依規定申請現金救助,每群救助金額為550元;損失率未達20%者,不予救助。

農業局指出,考量此次災害主要因乾旱導致蜜源不足,造成蜂群災損,凡已完成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者,可作為養蜂事實的客觀證明,公所得免辦現地勘查,逕行辦理救助審核作業,加速救助流程,協助養蜂農友儘速復養。

此外,符合資格的農民亦可申請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農業局提醒,有貸款需求者,應於公告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貸款申請。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年利率為1.415%。

農業局提醒,受理期間如遇例假日,各公所得照常受理申請;如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受理期限將依停班日數順延。另個案如因交通中斷、通訊中斷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未能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可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規定向所在地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經核實後受理。

農業局呼籲符合資格的養蜂農友把握申請期限,備妥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如有救助或貸款相關疑問,可洽所在地公所或農業局詢問。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