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糾紛 共創雙贏 市長黃偉哲頒獎表揚187位績優調解人員

台南新聞

市長黃偉哲今(17)日親自出席「114年調解業務講習暨表揚大會」,大會中頒獎予本市各區績效優良的調解人員,感謝調解委員讓司法資源可以更妥善的運用,在座所有人員都是為民眾「疏訟解紛」的大功臣,肯定調解委員在基層協助民眾解決爭議的努力與貢獻。

本(114)年調解業務表揚大會表揚獨任調解市長獎162名、協同調解績優人員15名、服務年資績優獎10名,榮獲獎項之績優人員共計187名接受表揚。服務年資行政院長獎爲六甲區陳同和委員1人、服務年資內政部長獎計7人、協同調解案件績優行政院長獎為曾之婕議員服務處謝鴻斌主任1人,共計9人榮獲中央獎項。

大會中同時表揚榮獲113年臺南市各區調解行政績效考核團體獎-甲組:第一名:東區區公所;第二名:安南區公所;第三名:永康區公所;第四名:中西區公所;第五名:北區公所;團體獎-乙組:第一名:官田區公所;第二名:白河區公所;第三名:七股區公所;第四名:安定區公所;第五名:鹽水區公所。

市長黃偉哲表示113年全國縣市調解案件數總計14萬1,625件、成立11萬7,830件,成立率爲83.20%,而本市113年調解件數為12,514件,調解成立案為11,000件,成立率高達87.90%。調解委員透過「熱心」與「耐心」協助兩造當事人,和諧化解紛爭,促使當事人將敵對立場轉化為協商關係,避免在訴訟中相互攻訐耗時又傷神。所有參與人員都是共同推動社會和諧的一份子,彰顯人心良善的本質,願意付出時間調解雙方當事人,避免訴訟案件大幅增加,促成案件雙方當事人調解成立,為社會帶來更多信任,造就雙贏的局面。

 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鄉鎮市區調解是事件未進入法院進行訴訟程序之前解決紛爭途徑之一,調解制度既可節省時間、金錢,避免長年訟累。尤其在不傷和氣又解決問題的情形下,往往更能有效、妥適地解決當事人紛爭。由衷感謝本市各區調解委員、協同調解人員對本市調解業務的無私奉獻,期許透過本市各區調解人員的合作與不懈努力持續提升調解服務績效,以達簡政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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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機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