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4年9月30日
發稿人員:王炳閔、劉一芬
台南市議會今(30)日舉行第4屆第6次定期會,就「房屋稅徵收率修正實施後徵收情形與影響」及「丹娜絲颱風及 0728 豪雨災害各區災後重建執行情形」兩議題,分別由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長李建賢、台南市副市長葉澤山進行專案報告,並由市府各相關局處列席備詢。
多位議員關心房屋稅徵收率修正實施後產生的問題,財稅局長李建賢說明,今年是房屋稅新制首次實施,的確有許多現象是當初房屋稅條例所未能考慮的情境,幸好有賴全體市民的體諒,讓整個房屋稅徵收過程尚稱順利。
李建賢指出,對於本年度房屋稅徵收過程,也發現不少房屋持有人因單身、工作、就學、農(漁)保及稅捐減免等非自願性原因,導致無法遷入戶籍來適用1.2%的自住房屋稅率,而必須改適用非自住房屋3.2%起算的稅率,這部分的房屋估計在台南市就有高達5.2萬戶左右,由於該房屋持有人並無囤房或炒房的行為,以適用自住房屋的稅率為宜,財稅局將積極向財政部爭取得考慮納入不計入全國總持有房屋數,以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
此外,今日議會針對房屋稅問題,也作成四點結論,包括:(一)房屋稅率不宜全國一致,因為各縣市的購置成本不一,宜視各縣市產業而定,建議檢討「其他非自住住家用」之稅率。(二)房屋起造人待銷售房屋,其繳納的房屋稅為其建築成本,調高房屋稅後使其售價因此提高,亦會轉嫁由民眾負擔,建議檢討 「起造人待銷售房屋」之稅率。(三)非自願性無法設籍者(例如:擁有2戶房屋總價低於擁有1戶的豪宅持有者),卻須適用較高的房屋稅率,建議調降其他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並研議建請中央修法,是否能以設籍以外之佐證,讓以自住住家用之稅率。(四)為鼓勵多屋族出售或出租房屋,給予適用較優惠稅率,建議一併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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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道路地基是否有隱形掏空 市府:將盤點檢討採取對應措施】
議員關心丹娜絲颱風及 0728 豪雨後所發現的道路地基掏空問題,認為市府各機關針對道路的地基掏空的處置有固定的SOP程序,但台南市針對道路崩塌最快都要半年以上才能修復。原因在於道路整體修復經費龐大,無法立即處理,短時間內只能搶通一個便道,但目前台南仍有許多道路是處於隱性掏空的狀態,市府應滾動式檢討,跨局處編列經費針對有上述地基掏空情況、需要修復的道路,撥付經費立即處理,避免颱風豪雨致道路完全崩塌後更難處理。
副市長葉澤山回應,感謝議員提醒,針對台南市內的道路地基,是否在颱風、豪雨過後有掏空可能性,市府將請相關局處進行盤點,並在檢討後採取相對應處置。
此外,今日議會針對災後重建,作成五點結論,包括:(一)加速辦理各項重建工作,目前仍有住屋毀損尚未修復,請給予自行修護受災戶更多的協助,以利早日完成家園重建。(二)加速辦理農漁牧災損現金救助發放,農業溫網室設施受損嚴重,請加速協助清運並協助農民爭取更優惠的重建經費,或是延長還款期限,減輕農民戶壓力。(三)建議國軍購置天然災害救助相關重機械設備。(四)建請市府發文中華電信,於丹娜絲風災期間,應減免2個月月租費。(五)請市府針對市級及地區級災害防救計劃進行檢視,對於避難收容處所的位置,重新檢視其妥適性。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