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5年2月3日16:50
發稿人:林珮琪
台南市政府推動商品標示管理成效再獲中央肯定,在經濟部「112–113年度執行商品標示業務」督導評比榮獲「優等獎」。台南市長黃偉哲今(3)日於市政會議肯定經發局及各區公所同仁的努力,強調商品標示不僅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機制,也是建立良好商業秩序與城市信任感的關鍵。
黃偉哲表示,商品標示就像商品的「身分證」,資訊清楚、標示正確,消費者才能安心選購,業者也能建立品牌信譽。透過制度化管理與跨單位合作,讓市場秩序更透明,也讓市民的消費安全多一分保障。
經濟發展局指出,市面商品種類多元、流通快速,查核工作並不輕鬆。經發局有效整合行政資源,結合37區公所協助,相關承辦人員並持續精進專業知識與查核技巧,維持穩定執行量能與管理品質,也因此獲中央評鑑肯定。
台南市政府表示,這次獲獎反映市府團隊落實消費者保護、輔導業者守法經營的長期努力。市府將持續強化商品標示查核機制,並透過宣導與輔導並行的方式,協助業者提升標示正確率,營造公平、安全、值得信賴的消費環境。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