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田區補習班涉師對生事件 教育局:即刻停聘、終身不得任補教人員

發稿單位:教育局

發稿時間:115年1月30日13:40

有關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今(30)日就官田區某補習班張姓人員涉違反兒少性剝削等案偵結起訴,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對教育場域性平事件一律秉持「三不一有原則」(不隱瞞、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屬實即罰)依法從嚴處理。本案教育局於接獲訊息後,已立即會同社政、警政等單位辦理跨局處行政稽查,並要求補習班即刻禁止行為人到班,另同步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行政調查。後於114年12月31日提送「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依其所涉情節認定終身不得於補習班任教,並登錄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

教育局強調,本案得以及時啟動偵辦與行政處置,關鍵在於學校落實性平教育與校安通報機制;當學生在校內填寫性平相關學習單反映異狀後,學校即依規定通報並報警處理,展現第一線教育人員對兒少保護的敏感度與責任感。教育局肯定學校依法辦理、迅速應變,並全力配合檢警調查,共同守護兒童安全。

此外,教育局亦同步針對該補習班班務管理加強稽查,以確保學童受教安全。經查該補習班未申請設立許可,違規經營課後照顧業務,教育局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5條規定裁處最重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落實班舍管理、強化人員遴用與督導,及加強所屬員工性平法治觀念,勿以身試法、危害學生權益。

教育局補充,除完成行政調查與不適任認定作業外,亦同步全面清查了解是否尚有其他學生受害,並持續關懷學生身心狀況、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協助;除啟動校內關懷機制,由學校輔導教師列案輔導外,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亦持續列管追蹤輔導情形。教育局重申,任何人如對兒少有不當對待,市府必依法究責、追究到底,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