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7次定期會,115年5月15日市政總質詢,議員關切「臺南市善化興華市地重劃工程A工區回填材料大塊混凝土」一事,地政局澄清如下:
一、查工區內所堆置之混凝土塊,而係施工開挖過程中,A工區內部分地號於開挖時發現地下既存之掩埋物,依照「本局辦理開發工程發現掩埋物之標準作業程序」,本局於114年9月2日、11月14日、12月26日及115年1月14日等邀集原土地所有權人現地會勘及協調處理方式,經該土地所有權人同意配合清除,並委由本局施工廠商代為處理所暫置。
二、大塊混凝土屬B5類營建混合物材料,須經篩分攪碎符合工程規範(本案規範為粒徑10公分以下)後始得回填至路基75CM以下或公共設施用地(如停車場或公園)下方回填,以符合工程契約施工規範及工程品質要求之再利用規定。
三、地政局辦理開發工程依契約規定把關工程品質,施工過程中如有發現地下既有掩埋物,均依「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開發工程發現掩埋物之標準作業程序」相關規定辦理,並經監造、專案管理單位及本局審查確認,如歸屬原土地所有權人既存之地下掩埋物,將依規定通知會勘確認,並自行清除,地政局將依規定限期督促清理作業,不得有任意回填或違反契約法令等情事。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持續秉持嚴謹審慎辦理重劃工程,確保工程品質及施工進度,感謝社會各界監督指教。
新聞聯絡人:
地政局開發工程科 科長許坤煌 電話:06-2991111#5800
地政局開發工程科 承辦黃貴麟 電話:06-2991111#5805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機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