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款出境追得回嗎?:從高雄吸金案看「跨境資產追討」的高難度與預防之道

高雄前家長會長涉嫌吸金20億後捲款潛逃出境,這則新聞讓許多南台灣的受害者與企業主徹夜難眠。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人跑了,錢還追得回來嗎?」在國際司法實務中,一旦資金流出境外,追討的難度堪比登天,且成本極高。

這起案件為南台灣的企業主上了一堂昂貴的法律課。面對層出不窮的金融詐騙,我們不能寄望於事後的跨國訴訟,而必須將防線前移,建立「事前擔保」與「即時保全」的法律防火牆。


第一道現實:跨國追討是「時間」與「金錢」的消耗戰

台灣在國際外交上的特殊處境,使得跨國司法互助面臨重重困難。

首先,司法管轄權的壁壘難以跨越。除非台灣與該國簽有司法互助協定,否則要請求外國政府凍結嫌疑人資產或引渡,程序極為冗長且充滿政治變數。詐騙集團往往選擇與台灣無邦交或司法互助薄弱的國家作為藏匿點。

其次,現代洗錢手法利用虛擬貨幣、地下匯兌或多層次空殼公司,資金洗錢的「斷點」極難追蹤。受害者若想跨國打官司,往往需要支付當地下律師高昂的費用,最終可能面臨「律師費花了,錢還是追不回」的二次傷害。

這道現實告訴我們:資金一旦離境,就如同潑出去的水,回收機率微乎其微。

第二道防線:堅持「擔保物權」,只信「不動產」不信「本票」

在借貸或投資關係中,南台灣商場常見的「簽本票」、「借據」或「支票」,在詐騙者捲款潛逃後,往往淪為廢紙。

設定「抵押權」是唯一解方。如果要進行大額借貸,企業主必須堅持要求對方提供台灣境內的「不動產」(土地、房屋)設定抵押權。不動產跑不掉,即使債務人潛逃,債權人仍可透過法院拍賣求償。這是最實在的最後防線。

同時,必須拒絕「信用」借貸。無論對方社會地位多高、名下公司規模多大,只要沒有實質擔保品,就應視為高風險交易。切勿因為對方的頭銜或一時的利息誘惑,而放棄了對本金的保障。

第三道防線:見微知著,啟動「假扣押」的黃金時間

詐騙者在潛逃前,通常會有跡象(如利息遲付、頻繁變賣資產)。這時的反應速度決定了資產保全的成敗。

首先,對「延遲付款」零容忍。一旦對方出現利息延遲支付或藉口拖延,不要輕信其「資金調度」的理由。這通常是資金鏈斷裂的前兆。

其次,在對方尚未脫產或出境前,立即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即刻聲請「假扣押」。凍結其在台灣的銀行帳戶、不動產或動產。雖然這需要繳納擔保金,但這是防止對方脫產、保留談判籌碼的唯一法律手段。許多受害者往往因為猶豫或心存僥倖,錯過了這黃金幾天的保全時機。


高雄吸金案的教訓是慘痛的。對於南台灣的企業主而言,法律不應該是事後的補救,而應是事前的預防。當我們能堅持擔保物權、風險意識與即時保全,我們才能在險惡的商業環境中,守護住自己的資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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