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有關本市某醫療機構醫師學歷及報考資格之相關言論,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醫事人員之學歷認定、國家考試資格及醫師證書核發,分屬不同主管機關權責。對於網路傳言,應以具體事證及主管機關正式查證結果為依據,不宜僅憑未經證實的訊息,即對特定醫師作出不當推論或負面評價。
衛生局已透過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查詢相關醫師之證照及執業登記資料,系統顯示該名醫師具有醫師考試及格相關資格,目前於本市醫療機構執業。惟醫事管理系統所載資料,主要為證照及執業管理資訊,涉及原始學歷文件真偽、報考資格審查及考試程序等事項,仍須由各權責機關依職掌進一步查證,尚不能僅依現有系統資料,即對網路傳言作成最終認定。
衛生局已就相關疑義向衛生福利部洽詢,後續將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及考試機關依權責釐清。依現行制度,醫事人員報考資格及考試相關文件之審查,屬考試主管機關權責;醫師證書之核發及相關證書管理,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辦理。倘經查證確有報考文件不實或資格不符等情事,應由權責機關依法處理;如涉及醫師證書資格變更、撤銷或廢止,衛生局將依主管機關正式處理結果及相關法令,辦理後續執業登記或醫療機構開業管理事宜。
衛生局強調,醫療專業資格攸關民眾就醫權益及醫療安全,對於相關疑義,將秉持審慎、客觀及依法行政原則處理;在事實尚未釐清前,不預設立場,也不對個別人員作出未經證實的判斷。同時呼籲民眾及網路使用者,尊重查證程序與個人名譽,避免轉傳未經證實的指控或揭露足以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共同維護理性、可信賴的醫療環境。
發稿人:葉雀惠技正 李盈霖科長 電話:2679751轉111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機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