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府公布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新制 落實平埔族群教育平權 展現族群正義決心

台南新聞

今(28)日適逢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滿三周年,為落實平埔族群的教育權益保障,臺南市政府正式公告新版「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新制將原有的「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與「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兩項作業須知整併為一,除呼應憲法法庭「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的判決意旨外,也順應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展現市府推動族群平權的具體行動與決心。

市長黃偉哲表示,憲法法庭已明確指出,臺灣原住民族應包括所有既存於臺灣的南島語系民族。此次修訂獎助學金制度,不僅確立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身分的一致性,更是市府持續推動族群正義與教育平權的重要里程碑。

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委白惠蘭(Salau Kaljimuran)指出,新制讓獎助學金的申請對象與標準更為明確與統一,未來市府將持續協助族人瞭解申請流程,並與各級學校攜手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相關計畫,鼓勵青年勇於追求學習、傳承文化。

自2005年起,臺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承認西拉雅族等平埔族群為市定原住民族,並長期推動相關政策以落實族群權益。此次獎助學金作業須知的整合,正是延續這份承諾的重要實踐,讓族群多元共榮的精神在教育中持續深耕發展。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機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