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清除業者非法轉運 環保局主動移送並已裁處撤證

環保局表示,針對高雄市4家清除業者涉嫌非法轉運外縣市廢棄物「洗產地」案件,涉及高雄地區清除業者部分,環保局依法撤證嚴辦。

環保局主動移送並與檢警共同偵辦,發現新北市清除機構宏○公司超量收受廢棄物,透過運輸業者將廢棄物載運至高雄小港區、路竹區農地非法堆置,再由高雄市輝○公司、廣○公司及群○公司等3家清除機構,將上開垃圾混入原收受的高雄地區廢棄物中,載往高雄市焚化爐處理,以「洗產地」方式規避查核;另查獲彰化縣清除業者志○公司,將超量廢棄物清運至小港區農地非法傾倒,委由桓○公司、輝○公司等2家清除機構夾雜入廠。

目前涉案高雄的清除業者計4家,除依廢清法第42條規定,各裁處最重300萬元罰鍰外,並依法撤證,另要求小港、路竹農地非法堆置廢棄物部分,依廢清法第71條規定辦理,令限期清除、處理及改善環境。

環保局呼籲,清除業者應依許可文件內容合法清除、貯存及處理廢棄物,不得將外縣市廢棄物非法轉運、堆置或透過不實方式規避焚化廠進場管制。若查獲非法棄置、違法貯存或其他非法情事,將依法查處,以維護環境品質及土地正義。如民眾發現環境污染或其他公害情事,請撥打高雄1999市政專線或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7-7317600,本局將24小時受理陳情,並立即派員查處,共同維護高雄市環境品質。

新聞來源: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