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 7 號(國 7)被高雄市政府與產業鏈視為解決小港、大寮交通塞車的「救命仙丹」,日前高公局更高調宣示預計 6 月開工。然而,大寮地主自救會的一聲怒吼,揭開了這項重大工程背後的醜陋真相:「協議價購從未談妥」。 在 JJnews 的法律與政策解碼中,這不只是單純的賠償金高低之爭,而是一場關於**「程序正義」**的法律角力。如果政府執意採取「先開工、後補償」的粗暴邏輯,這條延宕 10 年的路,恐怕還要在法律的泥淖中再掙扎一個 10 年。
為什麼「6月開工」對地主來說是一句謊言?我們可以從三個法律程序的斷點來拆解:
一、 協議價購淪為「形式化」:政府真的有想跟你「協議」嗎?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1 條,政府徵收前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法律設計的原意是雙方平等的商業談判。
- 現況: 地主反映每坪僅補償 1 萬多元,但鄰近成交價已達數萬。
- 法律斷點: 當政府提出的價格與市價落差過大,且不具備議價空間時,這在法律實務上被視為**「缺乏協議誠意」**。 JJnews 解碼: 如果協議價購只是「把公文寄給你,不接受就強行徵收」,這就失去了法律保障私有財產的本意。地主若以此提起「行政處分無效」訴訟,極可能導致後續徵收程序被法院撤銷。
二、 畸零地補償的法律漏洞:被「切碎」的家園誰來賠?
國道 7 號採高架設計,且路廊細長。許多地主的農地被高架橋墩攔腰折斷。
- 地主痛點: 土地被徵收一半後,剩下的土地面積過小、形狀不規則(畸零地),導致無法耕作、無法建築。
- 法律斷點: 法律雖然規定可以申請「一併徵收」,但門檻極高且審核嚴苛。 JJnews 解碼: 政府在計算補償時,往往只算「拿走的」,卻不算「留下的殘值損失」。這種**「剝離式徵收」**讓地主手中的資產變成了無用的垃圾,是另一種形式的財產權侵犯。
三、 「開工」不等於「徵收完成」:政府的心理戰
為什麼高公局急著宣布 6 月開工?
- 策略分析: 這是一種**「既成事實」**的壓力測試。透過宣布開工,試圖瓦解地主的抗爭意志,讓地主誤以為「反正都要蓋了,拿多少是多少」。
- 法律真相: 只要徵收程序尚未完備(包括補償費發放、異議處理完畢),地主依然擁有土地所有權。強行進入私人土地動工,可能觸犯《刑法》侵入住宅或毀損罪。 JJnews 解碼: 這是一場危險的博弈。高公局若在協議未果的情況下強行進場,將引發大規模的肢體衝突與撤銷徵收訴訟。
國道 7 號的開發,不應建立在對少數地主的合法權利「噤聲」之上。 「交通正義」很重要,但「土地正義」是法治國家的基石。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