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買單,還要幫忙付罰單?尾牙算「職場延伸」,喝醉摸一把代價恐破百萬

歲末年終將至,勞動部特別發文提醒:企業舉辦的尾牙、春酒,在法律上屬於「職務活動的延伸」。根據剛修法上路不久的《性別平等工作法》,若員工在尾牙場合遭受性騷擾(無論是來自同事、老闆還是客戶),雇主都必須負起防治與補救責任。若雇主知悉後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最高將面臨新台幣 100 萬元罰鍰,甚至需在民事上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很多傳統中小企業老闆以為:「尾牙是下班時間,大家喝開了輕鬆一下,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這種心態,就是企業賠錢的開始。為什麼法律要把歡樂的尾牙視為嚴肅的「職場」?因為在這裡,權力結構並沒有消失,酒精反而讓界線變得更模糊,讓這裡成為性騷擾的高風險區。

別以為出了辦公室,勞動法就管不到。職場的定義不限於打卡上班的地點。只要是公司舉辦的活動、指派陪同客戶應酬的場合,甚至是一起搭遊覽車去尾牙的途中,都算執行職務之延伸。尾牙雖然是在晚上或假日,但既然是公司慰勞員工,現場有主管、有下屬、有考核壓力,就有「職務關聯性」。過去曾有判例,主管在尾牙藉酒意對下屬摟腰、強迫敬酒,被法院認定為職場性騷擾。雇主若推託「那是私人聚餐」,在法庭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如果性騷擾的是你的大客戶,或者是你的愛將,老闆敢辦嗎?不敢辦,就等著賠錢。法律規定雇主在「知悉」後必須採取行動。如果員工當場求救,或事後投訴,公司卻以「以和為貴」來搓湯圓,那就是違法。除了勞動部的行政罰鍰,受害者還可以向加害者請求民事賠償。若雇主未盡防治義務,依法需負連帶賠償責任。簡單說,員工賠不起的,老闆你要幫忙賠。

為了避免開心吃尾牙變成跑法院,企業應該做好風險控管。事前宣導非常重要,活動開始前,主持人可以幽默但堅定地提醒「喝酒適量、互動有禮」。高層更要以身作則,不要帶頭開黃腔或強迫敬酒。此外,設置糾察隊也是好方法,安排幾位保持清醒的工作人員或 HR,若發現有同仁喝醉失態,立即介入隔離。

尾牙是感謝員工辛勞的時刻,不是讓主管釋放野性的獵場。各位老闆,當你在尾牙舉杯時,請記得:你付的是餐費,不是買下員工的尊嚴。守住界線,才能賓主盡歡,也才能守住你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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