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南騎車或開車,往往被戲稱為一場修煉。市民必須在圓環中閃躲「鬼切」的騎士,在路邊忍受併排停車的自私行為,還得時刻提防隨時衝出的行人。支撐守法公民在這種高壓環境下繼續堅持規則的唯一信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價值。然而,台南市警二分局一位被封為「警界彭于晏」的黃姓員警,近期卻被爆出涉嫌利用職權為正妹「銷單」,更在下班後與對方進入旅館共處 5 小時,這起醜聞重重打擊了市民對執法公正的信任,也引發了長期飽受交通亂象之苦的台南人強烈憤怒。
這起事件源於 2025 年 6 月的一場擴大臨檢。黃姓員警在攔查一對情侶酒駕時,竟因對後座的石姓女子心生好感,公然指示同事僅針對廖姓男子開罰,刻意漏掉依法應連坐處分石女的 6,000 元至 15,000 元罰單。更令人咋舌的是,石女離開派出所後,剛下班的黃員便前往石女投宿的旅館「巧遇」,兩人共處一室長達 5 小時。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其提起公訴,市警局也火速予以停職處分。
對廣大庶民而言,這種特權行為帶來了劇烈的「相對剝奪感」。當一般老百姓收到一張違停或闖紅燈罰單,可能意味著一整天的薪水瞬間蒸發,多數人只能摸摸鼻子乖乖繳費。但此案顯示,原來只要擁有「顏值」或「關係」,紅單竟能私下勾銷。這種公權力被當成把妹籌碼的行徑,不僅讓法律轉了彎,更讓每一位準時繳納罰單的守法公民,看起來像個無奈的「盤子」。信任崩塌後,民眾對警察未來的執法公平性必將產生質疑。
此外,這起事件也揭露了過度包裝「網紅警察」的副作用。近年來,台南及全台各警局盛行顏值行銷,頻頻推出形象陽光的宣導大使。然而,當這些被過度神格化的執法者崩壞時,其反噬力道也更為猛烈。市民發現制服底下的私慾竟能如此踐踏法規,對其他在烈日下辛勞維持交通的基層員警而言,無疑是極大的侮辱。檢方進一步查出,黃員甚至曾拍攝嫌犯個資與偵查報告傳給友人作為閒聊談資,顯示其法治觀念之淡薄。
目前台南市警局雖已將黃員停職並補開石女罰單,但這僅能止血。市民更在乎的是,警局內部的防弊機制是否存在後門?還有多少張罰單曾被不明不白地銷掉?若不能重建透明的獎懲與監控流程,未來台南警察在街頭執法時,恐怕只會換來市民輕蔑的冷嘲熱諷。這起醜聞不只是一位警察的翻車,更是對台南市法治形象的一次沉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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