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因建物老舊、鋼筋裸露,已出現公共安全疑慮,臺南市政府於103年4月1日依法公告停止使用。刻正聲請強制執行程序中,法院於115年2月3日核發執行命令,並定於115年3月12日實施斷水、斷電等執行作業,市府於執行前逐攤張貼法院執行命令,並提醒攤商預為準備並配合搬遷。法院亦於115年3月11日到場履勘,向攤商再次說明相關執行事項,115年3月12日已依執行命令完成斷水、斷電作業。執行當日現場約20餘攤商仍在營業,整體過程秉持依法行政與充分溝通原則,執行過程平順,多數攤商亦表達理解並配合。
市府指出,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案除建物老舊外,因涉及土地所有權問題,過去亦曾受到監察院關注,監察院糾正指出,市場基地多數為私有土地,市府雖已公告市場停用,但仍有攤商持續營業,私有地主近年來亦積極反映希望市府及攤商能儘速歸還土地。
市府為提供攤商後續安置營運選項,針對麻豆市五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進行專案招租,計有108個攤(鋪)位提供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攤商使用,截至115年3月11日,市府市場處已受理53件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攤商申請案,另外有部分攤商也已經自行另覓地點營業,市府後續也將持續提供相關諮詢與協助。
市府提醒,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目前已完成斷水、斷電作業,市場內部照明不足且環境昏暗,加上原本的建物老舊可能存在安全風險,呼籲民眾切勿進入市場內部,以免發生危險,對搬遷中的強制執行對象,也盼依法持續配合點交作業,土地返還原地主,市府也將持續加強現場巡查與管理,以確保公共安全及周邊環境秩序。
新聞來源: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機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