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今(15)日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涉及台糖公司部分,台糖今(15)日特此澄清如下:
一、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係由內政部國土署主導規劃開發,台糖係配合政府政策參與,並無主導。另依內政部國土署115年5月27日新聞稿表示,該開發案目前在程序上尚未做出任何最終決定。
二、造林地之圍網措施,屬維護場域安全與落實土地管理職責,若民眾有需求,可依規定向台糖高雄區處提出申請許可後進入。
三、本案台糖經區段徵收開發後發回抵價地約40.72公頃建地,非102公頃,將負擔高額地價稅,且土地採只租不售原則下活化永續利用,絕無所謂大賺500億元情事。
四、本案屬於文化景觀之文資範圍內的「橋頭糖廠」約21.48公頃劃設為保存區,並於周邊劃設約6.28公頃為觀光發展特定專用區,不影響糖廠整體文化觀光發展。
五、本開發案址並非林地,係當初台糖離蔗農地去植樹,確屬經濟造林而非自然原始森林,若適時疏伐後做更有效開發,可帶動地方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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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經濟部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