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因應台灣二〇二六年最低工資調升至二萬九千五百元帶來的勞務成本衝擊,勞動部日前正式優化高齡者就業促進措施。新制除嚴禁雇主以年滿六十五 歲為由強制退休外,更將原先僅限於每年九至十月申報的「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放寬為全年十二個月皆可受理。補助條款明確規定:企業若留用屆齡六十五歲員工達百分之三十以上且薪資不低於原薪,前六個月按月補助一萬三千元,第七至第十八個月提高至每月一萬五千元,每留用一人最高可為企業創造二十五萬八千元 的法定財政補貼。
市場分析指出,這項補助計畫的全面放寬,本質上是官方為企業在利息與通膨雙高的緊縮環境下,提供的一套「勞務成本對沖工具」。
從財務精算角度來看,這項補貼能有效抵消基本工資調升的財務衝擊。在二〇二六年基本工資墊高至近三萬元的前提下,企業進用新進人力的隱性成本(如勞健保退撫提撥、新人培訓耗損與流動性風險)大幅擴張。而留用已滿六十五歲的熟練員工,前六個月每人每月一萬三千元的實體補助,實質上等同於政府幫企業支付了近百分之四十四的基本工資成本。這股財政紅利能有效沖刷高齡勞工可能伴隨的醫療福利支出或部分效率折讓,大幅提升資方的留用誘因。
此外,申請制度的變革也促使企業從「趕進度申報」向「動態現金流優化」位移。新制將申請期限放寬為全年受理不再限時,在財務管理上賦予企業極高的人力調配彈性。人力資源與財務部門不再需要配合死板的行政審查期,而能根據企業實體產能波峰、接單週期與員工屆齡日,進行動態留用規劃。這種補貼紅利的常態化,讓銀髮留用從原本被動配合的 ESG 指標,實質轉化為企業優化營運現金流、緩解勞動力荒的財務防護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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